盛的分享欲。
虽然卧室只有他们两个人,荆平野仍是压低了声音,“只有之前初中喜欢过我当时的同桌。
她特别可爱,脸圆圆的,像个布丁。”
说这话时,荆平野明显很不好意思,少见地有点腼腆。
这是在同应逐星相处时不会表现出的状态。
好半天,应逐星听见自己问:“那你和她谈恋爱了吗?”
“没呢!”
荆平野叹气道,“初二她就转学了,据说去了北京,真远,我都没来得及说。”
北京。
应逐星忽然想起,之前荆平野劝他别放弃读书的时候,曾告诉他自己想考到北京。
所以是想去找她吗?
应逐星抿紧了嘴唇。
荆平野浑然不觉,又密语说了一点初中暗恋时的日常,但他的暗恋很短,因而并没有留下太多余味。
他说:“我当时都没好意思和别人说,要是你没走,说不定我还能找你当军师呢。”
“那得亏不在,”
应逐星声音轻轻的,“省得听你说个没完。”
“哎你这人,”
荆平野乐了起来,勾着应逐星的肩膀,忽然很严肃道,“我都说我不背着你谈恋爱,你千万别背着我先谈,咱俩谁都不能撂下谁,知道了吗?”
那完了。
应逐星想,你这辈子别想谈恋爱了。
又聊了几句后,荆平野去了趟卫生间,应逐星才得以卸下力气,松开了手里的盲文笔,发觉方才太用力了,食指指节处隐隐发痛。
他忽然想,之前陪荆平野来学校领成绩的时候,他一度信誓旦旦地认为,自己可以永远恪守朋友的本分,对荆平野可能发生的恋情报以玩笑、祝贺、揶揄的态度。
真的能做到吗?
做不到。
仅仅想象荆平野会喜欢其他人,应逐星就感到难以接受。
在十一假期的最后一天,应逐星少见地做了梦——或者说有色彩的梦,因为自从失明之后,应逐星便鲜少做有色彩的梦了。
那晚并非佳梦。
他梦见一场蓝色海边举行的盛大婚礼,所有人的脸模糊不清,但应逐星清楚地知道,那个身穿黑色西装的高个男生是荆平野,身旁站着一名女孩,他们共同宣誓,应逐星想离开现场,但脚底黏在地面,无法脱离,因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麦克风递到自己的面前。
“作为新郎最好的朋友,”
司仪道,“你有什么祝福的话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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